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鞍山正式开征二手房营业税

发布时间:2006-6-6 15:51:00 来源:网络 浏览: 次
      鞍山市民出售购买不满5年的住宅,得缴纳营业税了。记者昨天获悉,我市按“新政”要求现已正式开征二手房营业税,缴纳营业税的时间界定由“2年”改为“5年”;不能提供相关证明,对外销售购买超过5年(含5年)的普通住房,也将被视为非普通住宅征收营业税。

时间界定 “2年”改成“5年”

按照相关规定,自今年6月1日起,对购买住房不足5年就要出售的,将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;个人购买普通住房超过5年(含5年)转手交易的,销售时免征营业税;个人购买非普通住房超过5年(含5年)转手交易的,销售时,按售房收入减去购买房屋价款后的差额,征收营业税及附加(综合税率为5.55%,其中包括5%的营业税,0.55%的房产营业税附加)。

自去年6月1日起,个人购买住房不足2年转手交易的,销售时得全额征收营业税。这次国家对住房营业税政策进行调整,将原政策中的“2年”改为“5年”。

据介绍,我市有70%左右的二手房将面临营业税政策的调整,鞍山已按“新政”,正式开征营业税。

5年以上 无证明也缴营业税

同时,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(含5年)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时,需要持有关材料,向税务部门申请办理免征营业税手续,如果不能提供属于普通住房的证明材料,或经审核不符合规定的,一律要按销售非普通住房对待。届时,税务部门要按其售房收入减去购买房屋价款后的差额,征收营业税及附加(购房价格以购房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为准)。

地税部门相关人士介绍,市民办理免征营业税手续时,需要备好房屋所有权证、契税完税证明、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、房屋转让协议、公证书等相关资料,买卖双方到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地税局窗口进行核定,核定后办理免征税,再办理更名过户手续。

免征范围 “普通”标准划线 

普通住宅购买满5年再交易的,就可以免征营业税,那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到底如何界定的?

据介绍,按照我市去年出台的《关于鞍山市房地产税收征收管理的若干意见》相关规定,普通标准住房需同时满足三个条件: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.0以上、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、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的1.2倍(鞍山市区住房平均交易价格定为3600元/平方米)。三个条件必须全部具备才可界定为普通住房,5年之后免征营业税,不能同时满足以上条件的住宅为非普通住宅。

按此标准,我市95%以上的市民住宅都属于普通住宅。

购房时间 “两证”优“先”算

“新政”将“购房满5年”作为个人卖房是否需要缴纳营业税的时间界定,那么购房时间从啥时开始算?

相关人士解释说,契税完税证明的日期和房产证的日期,都可以作为商品房的购买日期,而不是订立合同的日期或入住房子的时间,因此,即使入住时间很早,“两证”日期不足5年的还应该为出售住房全额缴纳营业税及附加。

当“两证”上标注的日期不一致时,以较早的日期为准,一般情况下,契税完税证明上的日期比房产证上的日期早。假设5年前买的普通住宅,当时就缴了契税,但3年前才拿到产权证,现在想卖房子,按契税完税证明上标注的日期,就不用再缴纳营业税了。

图:办理二手房过户,须先经税务部门核定缴税手续。v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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